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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关于远程会诊分中心项目建设的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黎川县人民医院 发布时间:2024-09-26 10:16 浏览次数:381次

关于黎川县总医院中医医院院区远程会诊分中心

项目建设的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黎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批复等规定,对其所需的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项目编号:LCXZYYY20240925

项目名称:黎川县总医院中医医院院区远程会诊分中心项目建设

采购人:黎川县总医院中医医院院区

 


 

2024年9月

 

 


第一章 询价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XZYYY20240925

项目名称:黎川县总医院中医医院院区远程会诊分中心项目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5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中小企业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和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

3.3供应商须知:

1)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供应商所报价格应包括货物、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保修、安装调试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正宗的产品。

3)报价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并注明“询价时启封”,报价文件密封及制作不规范,不予受理。

三、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应包括:

1)询价货物报价表;

2)货物配置清单(应包含货物的规格型号、制造商和详细的技术参数指标)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供应商情况表等)

4)提供所必须的安装附件、随机文件、技术资料,负责运输、指导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

2、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必须于2024年0930日下午17:00之前将纸质文件送达黎川县总医院中医医院院区信息中心二楼信息科,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受理。

 

 

四、评标、定标原则

根据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表,评定符合要求、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为该采购项目的预中标供应商,预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提供资质原件审查。招标人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黎川县总医院中医医院院区

采购单位地址:黎川县日峰镇泰伯路86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32295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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